经济合同纠纷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法律文集> 合同执行期届满后不履行合同是否视为违约?

合同执行期届满后不履行合同是否视为违约?

2023-11-24经济合同纠纷律师

合同执行期届满后不履行合同是否视为违约?

  合同期满不履行,不构成违约。原合同期满后,虽然双方没有约定合同期满自动续签,但如果合同一方在合同期满后继续按原合同规定的标准履行义务,且对方当事人认可并接受的,则将被视为双方当事人已经按照原合同认可了义务。按照约定的标准继续履行义务是有效的。但是,此时不能认为合同已经自动续签。有履行合同义务的一方,才有权按照原合同约定的标准主张相应的权利。

  如果双方在原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期限,并约定合同期满后,如果双方续签合同,必须另行签订书面协议,合同期满即行终止。合同明确约定合同期满自动续签的,按照约定办理。

合同执行期届满后不履行合同是否视为违约?

履行合同的主体是什么?

  履行合同的主体是:
  1.合同双方或债权人、债务人和保证人。
  2.合同的债权或债务依法转让的,履行合同的主体为债权人、债务人和第三人。
  合同履行的主体既包括债务人,也包括债权人。因为合同的充分和适当履行的实现不仅主要取决于债务人对债务的履行,而且取决于债权人对履行的接受程度。
  因此,履行合同的当事人是指债务人和债权人。除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就其性质必须由债务人自己履行的债务外,也可以由债务人的代理人履行,但仅在履行为法律行为时才适用代理。同样,在上述情况下,债权人的代理人也可以代为收取。
  合同执行期届满后未履行的。

如何约定合同履行期。

  承包期限由当事人自行约定,但约定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承包期限上限。据有关法律规定,合同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2.标的;
  3.数量;
  4.质量;
  5.价款或者报酬;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7.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2025 经济合同纠纷律师 技术支持:大律师网